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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TTY走了那麼久,但我們仍在他的餘威下受盡折磨。
最主要的就是他的花錢如流水,大老闆對於這點真的很生氣,一直查我們部門的帳,而且很多很多筆帳款都不願意簽,然後還問我們為什麼要這麼設計,為什麼要這麼做,為什麼要做這些,為什麼不阻止SHITTY等等。
老闆,我們只是職員啊,SHITTY掛的才是主管啊。
幸好秘書在旁邊一直幫我們擋,她勸老闆不要生我們的氣,因為我們與SHITTY根本無法溝通,他不聽我們的建言,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叫我們做。
而且我當初一直認為奇怪的事也爆發了。就是SHITTY每次簽費用申請單時都會自動自發的簽到最終核准那一塊,當時我還想SHITTY的官階也不是大到哪去,他怎麼能夠簽到最終核准的地方呢?
果然,大老闆看見就在發飆了。不過由於不是我們叫SHITTY簽的,他也就是罵一罵而已,沒有叫我們過去解釋給他聽。
大老闆一直要人事部把SHITTY這個月薪水扣住不准發,也要求當初面試SHITTY進來的主管要負起連帶責任,還有連SHITTY當初的保證人都要聯絡他過來詳談。
好恐怖啊,我第一次看到這種陣仗。
SHITTY果然不是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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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seCarm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