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La New買鞋也買了好多雙了,算算也有好幾年,第一次遇到這種店員。

今天為了不負我敗家女的名號,與娘親大人一同前往淡水揮霍旅遊卡額度。
中午先是在淡水河邊吃了美味的餐點,之後就去逛街。
在第一家滿是Hush Puppies與Clarks的店,娘與奶奶各買了一雙好走鞋。
之後就直奔我心中的目標-La New。
進去之後看了許久,都沒有人來招呼,我覺得還好,我本來就不喜歡店員跟前跟後的。
等我挑了鞋款,為了體貼店員,一次挑好兩款請她幫我找號碼,免得她一直跑來跑去。
那位小姐原本裝沒聽見,我與娘兩個超過165的人站在她不到160的身高前她都可以眼睛向遠方眺望裝沒看見。後來是我再大聲一些並稍微再逼近她,她才把目光放在我身上。
去找鞋時心不甘情不願的慢慢拖著腳步走。找完後兩款只有一雙有我的號碼。
試穿結果腳太厚裝不進去,因此放棄,又再繼續挑鞋。
再看中兩雙,她說:小姐,妳的腳太大又太肥厚了,可能穿不下。
是,我的腳又大又肥厚,但之前三興店的小姐都願意幫我找到我的鞋,那妳為什麼連試都不試?
我放棄那兩款,又挑了楦頭大一點的。
她說:小姐,妳的腳太大又太肥厚了,這款應該妳不能穿。
我問:那妳可以找一下我的尺寸讓我試嗎?
她說:可是妳的腳比較厚耶。
言下之意是連找都不想找。
此時我已經不太爽了。
我說:我不試怎麼知道?
她說:那妳先穿這雙。可以我再幫妳找。
那雙是24號的,我還是硬塞了進去,至少楦頭ok。
她拿25來之後,我也穿了,發現還是太短,跟腳厚沒什麼關係。
她說:妳看,妳腳太厚了。
當下,我很想把那雙魚頭楔型鞋甩在她臉上。
我是腳厚,妳們家的鞋也不只一個版,我能穿其他的,代表有我能穿的鞋,一直在我旁邊念我腳厚又不主動幫我找,不想工作可以不幹,不必把妳的後母臉扔給客人。
於是,我放棄,我當著她的面對娘說:我要去前面那家店看,那家的鞋款比較多,而且小姐比較客氣。
娘也點頭贊同,我們就走出了La New的門。

後來在Hush Puppies買到我要的鞋,心情大好。
我還是去La New三興店買鞋好了,淡水英專路上的小姐,一顆老鼠屎。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oseCarm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