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今天發了一篇文章,結果讓我更不悅。
總而言之,人們對於"標準"這檔事果然彈性非常的大。
當事情發生在不認識的人身上時,是不應該的,不恥,人渣,不要臉。
但當你認同的人釋出同樣下三濫的手段,卻變成"實力的挑戰","更好玩的目標","創新的改變"。
非常好。
果然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今天我真真切切確確實實的看到了這個現像。
而且,近在咫尺。

人的價值標準果真會因為某些不起眼不重要的環境而改變。
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不同的人身上,人們的想法會有天差地遠的差異。
我也會。
但是,對的事就是對的事,錯的事就是錯的事。
不因為做的人是好的,這件事就會變成對的。
不因為做的人是壞的,這件事就會變成錯的。
但是,似乎許多人都忽略了這一點。
護短沒錯,但請看清楚你護的是短,還是魔。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JoseCarmen 的頭像
    JoseCarmen

    Dolce Far Niente

    JoseCarm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