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這次去日本算是滿倉促之下決定的。
  以往我會提早大約半年決定要不要出國(當然很大的因素是寶塚的演出時間很早就出來了),但這次不到一個月之前才決定要去,日期也改來改去,連成員都到了出發前兩個星期才正式確定,因此在許多事情的準備上難免丟三落四。
  這次的成員有我(當然)、母親大人、奶奶、姐姐與妹妹,再加上遠親奶奶,姑且稱她為丸奶奶(因為她給人感覺有點像小丸子的奶奶,大大的眼鏡……很和藹可親喔^^)。

  丸奶奶是個很積極並且有行動力的長輩,我們說要辦日簽,她就送了護照又送了錢。後來發現護照的照片與她送來的照片是一樣的,而護照是去年底辦的,因此又請她重照照片,她也迅速的又親自送來。由於要幫娘辦日簽,因此跟丸奶奶約了某個星期一的下午一起前往日本交流協會。
  在出發之前她提到護照上的名字不是自己簽的,這樣是否可以辦?我一聽愣住。旅行社代客戶簽名這種事常有,但是對於日本交流協會這種龜毛(呃…應該說謹慎)的地方來說,一點小誤差都不允許。因此我對丸奶奶說:請您堅持是您自己簽的就好了,千萬不要說是旅行社簽的。←我是壞人~要長輩說謊話……
  不過,結果丸奶奶還是很正直且誠實的說出那個簽名不是她自己簽的,於是當天晚上請熟識的旅行社以最急件重新辦理護照與簽證,否則丸奶奶就不能跟我們一起去日本玩了~。
  幸好熟識的旅行社效率真的很好,星期二早上拿件辦理護照,星期三早上取件並送至丸奶奶家並請她簽名,再將護照與日簽申請書一併送件至日本交流協會,結果在星期四拿到所有文件。真是幸好。若是我們自己辦大概要星期五下午才能拿到簽證吧……

  還有護照簽證等等文件要早早確定,不要像我出發前9天才發現護照過期,幸好可以辦最速件~不過真是會讓人心急如焚不知所措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oseCarm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