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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些新聞,看了實在是讓人覺得啼笑皆非。
這個社會原來病得這麼嚴重,實在令我傻眼。

首先,是蝴蝶姐姐的「高潮」事件。
老實說,我也不曉得講「高潮」二字是「不雅」「給小朋友的不良示範」。
那潮汐最高點要叫什麼?低潮的相反要怎麼說?
「高潮迭起」原本就是一句成語,用來形容一件事精采萬分,處處可期。
結果在一些不知在想什麼的家長耳裡,居然是「不良示範」。
請問這些家長對於高潮的定義除了性愛關係之外,居然沒有別的了嗎?
而媒體也隨之起舞,然後逼得一個明明使用正確語言的女生在媒體前面向大家道歉。
「對不起,她使用了正確的語言要向大家道歉。」
錯的應該是那些把高潮狹隘定義在性愛範圍內的家長吧?
為什麼要她道歉呢?
我不懂。

另外就是楊謹華的瑜珈式事件。
這我真的覺得......我一面看一面笑。
我不曉得是不是我的理解力跟那些瑜珈老師不同(看向我的瑜珈老師)。
但那部廣告在我的理解看來,明明就是因為胸部太大所以手合不起來
並不是因為做那個動作才豐胸!
她賣的是內衣耶,內衣還需要瑜珈輔助豐胸,有這麼做廣告的嗎?!
而且馬上就有瑜珈老師跳出來說根本沒有那個動作。
媽啊...我跟過兩位瑜珈老師都有教這個動作啊,手肘到指尖貼平,手合掌。
練哪裡我是忘了啦...(毆),可是我很確定有這個動作,因為每次手往上提時都會一直抖...(掩面)。
總之,這個廣告並不是告訴消費者:妳來買我這個內衣,加上這個動作,胸部會變大喔。
而應該是說:妳看妳穿了我這件內衣,手都合不起來了呢。
拜託,搞清楚再來說嘴好嗎..........

看新聞都看得好累喔。
廣告跟影集日劇真的好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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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seCarm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